這里介紹REACH測試之前先跟大家介紹下REACH的分類,所有做REACH測試的產品統一分為兩大類即金屬REACH和非金屬REACH,金屬做REACH則測試73項,非金屬做REACH則測試241項,所以在做REACH測試的時候應先給自己的產品做下分類是屬于金屬還是非金屬。
SVHC,即高度關注物質,來源于歐盟REACH法規。根據REACH法規第57條款,SVHC按照以下標準來確定,非常高的關注度物質的物質,危害嚴重的后果,滿足條件的物質,可被放置在一個列表。
該清單的SVHC 次發表于2008年10月28日和2016年6月20日蕞后更新,此列表被稱為候選名單中所有的物質加入由歐洲化學品管理署(ECHA),SVHC可能有非常嚴重的,或在某些情況下,不可逆的對人,對環境的影響,因此其授權的原因。
目前,SVHC檢測在快速確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,很多企業也被動地選擇以檢測的方式應對REACH法規或者采購商的要求。然而SVHC檢測卻暴露出一些弊端:
一方面,SVHC檢測通常發生在整條供應鏈中的某個環節,企業往往會為滿足下游用戶的要求被動地進行SVHC檢測,以期獲得一張有效的通行證。而一旦出現檢測結果不合格,難以找出超標的問題所在,缺乏應對措施而導致整個貿易陷入尷尬的局面。
根據歐盟REACH法規第57章,歐盟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會確定可能會加入授權清單的“候選清單”的物質,這個“候選清單”的物質又稱為“高關注物質”,SVHC為高關注物質英文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的字母縮寫,具有以下特性的物質可能會被列為SVHC:
1、致癌,致突變和對生殖有毒性
2、持久性,生物蓄積性和毒性
3、高持久性,高生物蓄積性
4、具有同等影響的物質 (如內分泌干擾物)
即高度關注物質,由歐盟化學品管理局發布的REACH法規,根據REACH第57條款規定,在日常使用過程當 中可為環境及健康帶來嚴重危害的一些物質,就被決議添加進一個清單中,而這個清單就稱為高度關注 物質清單,凡是出口到歐盟范圍的高度關注物質均有含量要求,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而且 重量查過0.1%wt/wt但每年的出口量小于1噸時,出口商就有向ECHA溝通的義務,當產品中含有的SVHC在候選名單中且重量超過0.1%wt/wt,同時在每年出口到歐盟的產品中SVHC的數量超過1噸,出口商就有申 報的義務,否則的話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。
REACH法規附件XIV候選清單即為SVHC清單,REACH法規規定,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高度關注物質(SVHC),物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通報:
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超過1t/y/生產商或進口商;
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以質量分數計超過0.1%的濃度。